2025年06月23日 分享到:
为规范校园电动车充电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满足师生充电需求,我校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电动车(俗称:电瓶、电摩)充电桩建设服务供应商。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2.项目名称: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服务项目
3.建设地点: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校园内(保安室旁边停车棚)
4.采购内容:甲方提供场地,乙方全额投入资金完成30个电动车充电桩的建设(根据场地情况进行调整充电桩数量),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场地消防器材等工作,并负责后续设备运营、维护、更换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实现自负盈亏。乙方通过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用逐年收回成本。
5.充电收费报价限额:8小时充电服务费用(含电费)最高限额2.2元,充电结束后根据实际使用进行结算,未使用的余额则可以自动返还用户。
6.电费结算:学校按照每度电0.6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相应的电费,学校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服务费。
7.服务期限:5年,自充电桩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
二、供应商资格审查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电动车充电桩设备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提供设备的合格证书、检测报告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比选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及失信行为记录的声明函,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应内容截图,加盖公章。
三、评分标准
1、价格部分(30分)以各供应商的报价充电收费作为评分依据。充电收费最少的供应商得30分(作为基准价),各供应商得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得分=(基准价÷各供应商充电收费报价)×3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商务部分(30分):
企业业绩(20分):提供近三年内类似电动车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业绩合同得5分,最多得20分。(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企业信誉(10分):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证明材料(银行资信证明)得10分,不提供不得分。
3、技术部分(40分):
充电桩设备选型(10分):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技术先进、性能稳定,能满足校园使用需求,提供设备相关材料,得7-10分;设备基本符合要求得4-6分;设备存在部分不足得1-3分。
安装施工方案(10分):方案合理、科学,具有可操作性,能确保施工安全和进度,得分7-10分;方案基本可行得4-6分;方案存在明显缺陷,得1-3分
运营管理方案(10分):方案完善,包括用户管理、收费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得7-10分;方案内容基本齐全得4-6分;方案不够完善,得1-3分。
维护保养和服务方案(10分):维护保养方案详细、合理,能有效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对服务响应时间、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承诺全面,得7-10分;计划基本可行,得4-6分;计划存在不足,得1-3分。
四、报名材料要求
1.材料封面要填好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按以上材料要求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一份,统一采用A4纸制作。
说明:资料封面需标注资格审查和比选响应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套密封提交(请编制目录和页码以便评审专家查阅,如不编制造成评审专家查阅不便导致扣分或不得分的,由参选单位负责),我校将组织对比选响应材料进行评分,并确定成交单位。
五、报名时间和地址
1.材料递交时间:2025年6月27日当天17点00分截止,现场递交材料,不接受快递邮寄,逾期不予受理。
2.地址:五指山市越丰路22号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总务科。
3.联系人:符老师
4.联系电话:13976208370
六、比选方式说明
1、比选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报名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所带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监理单位是否满足资格要求等。
2、资格审查合格的监理单位方可进入后续评审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单位,其比选申请将被否决。
3、比选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照得分高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优先选择报价充电收费的供应商;若报价充电收费也相同,则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官网上发布。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2025年6月23日
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22号
邮编:572200
办公:0898-86622255 招生:0898-86633363
邮箱:hnsdew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