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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相关规章制度

2015年05月04日 分享到:

  学生操行评定办法  

  操行评定是德育考核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中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定方法。  

  一、操行评定的内容  

  操行评定的内容分为基础和附加两部分。基础部分有思想、品德、学习、纪委生活作风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附加部分是实施奖罚分的具体内容。  

  (一)基础部分  

  1、思想政治方面  

  ①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②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关心国家大事时事政治,上好政治理论课。  

  ③能辨别是非,自觉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蚀,有正确的人生观,上进心强。  

  2、道德品质方面  

  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②遵守社会公德,待人谦虚有礼貌,举止得体,诚实守信。  

  ③积极参加卫生劳动和公益劳动,做好值日工作。  

  ④爱护公物,拾金不昧。  

  3、学习方面  

  热爱本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  

  ①遵守课堂纪律,专心听课,积极回答课堂提问。不迟到、早退、旷课。  

  ②积极思想、善于钻研,按时完成作业,上好自习课。  

  ③爱好广泛,积极参加技能训练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4、遵纪守法方面  

  ①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  

  ②严于律己,组织观念强,自觉遵守各项考勤。  

  ④    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5、生活作风方面  

  ①艰苦朴素,生活勤俭,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②讲究卫生,仪表端庄,居室整洁,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③不抽烟,不酗酒,不恋爱。  

  ④积极锻炼身体,坚持出操,按时作息,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  

     

     

     

  学生请假制度  

  一、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按批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凡未经请假,不按批准权限请假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二、请事假限于直系亲属病重、死亡、天灾人祸或特殊情况。兄弟姐妹参军、上学、招工、结婚、父母生日等不能请假。  

  三、请病假必须持校医室证明(校外病者持医院证明)才能批准。  

  四、学生请假要出具证明,填写假单,按批准程度办好手续后方能离校。  

  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加意见转学生科批准。  

  请假四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学生科加意见转主管校长批准。  

  学生准假离校前要报告班主任,准假单交学生科。  

  五、期满必须到学生科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超假处理。如请假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回校者,必须事先用电话、电报或写信报告学校,回校后补办续假手续,否则按超假论处。  

     

     

     

     

  早操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教委关于《体育工作条例》精神,切实加强早操管理,提高学生集体观念和组织纪律性,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特制定早操管理制度。  

  一、在校生必须参加早操,每天出操时,各班体育委员要认真整理队伍,检查人数,上交学生会文体部,上报体育教研组。  

  二、出操时队伍要整齐,动作规范,严肃认真,以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  

  三、出操时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按有关制度处理。  

  四、凡迟到、早退三次者计旷操一次,除扣体育分一分外,按有关制度处理。  

  五、学期内旷课5次以上者,期末不予评体育分。  

  六、各班出操评分类为先进班级的依据。  

     

     

     

  学生奖励制度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向上,对在德、智、体等方面有显著进步,取得较好成绩的学生给予如下奖励。  

  一奖励项目:  

  (一)每学年评比“优秀班级” ;“优秀学生” 、“优秀班干部” 、“先进团支部” 、“优秀团员” 。  

  (二)每学期评比“文明宿舍”。  

  (三)其他奖励  

  ①参加省级文体比赛获得前三名者。  

  ②被省级评为各种称号受表彰者。  

  ③写文章、论文在省级以上杂志、报纸发表者。  

  ④由团委、学生会或学校组织的各项比赛、竞赛均由主办单位给予奖励。  

     

  一、奖励条件:  

  (一)优秀班级条件  

  1、班委作用好  

  ①班委作用好,分工明确,团结合作,能起模范到头作用,敢抓敢管,使全班形面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好集体。  

  ②能积极完成学校分配的任务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  

  2、学习风气好。  

  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关心时事政策,坚持读报,提高思想政治水平。  

  ②热爱本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钻研各门课程,全班学习成绩平均达80分以上。  

  ③认真落实各种考勤登记工作,自习、晚修、实验课、见习等出勤率达95%以上。  

  3、劳动卫生好。  

  ①认真执行卫生轮值,课室、宿舍、清洁卫生区保持清洁,整齐,每学期清洁卫生“流动红旗”检查评比总分成绩达90%以上。  

  ②劳动课按时出工,出勤率达95%以上,完成任务好。  

  4、积极开展课外活动。  

  ①积极参加学校文娱、体育竞赛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②积极搞好校内版报的宣传工作和班内园地出刊工作。  

  ③积极组织同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第二课堂活动。  

  5、班集体风气好。  

  ①按时参加早操、集会、出勤率达95%以上,队伍整齐,纪律秩序好。  

  ②尊敬师长员工,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观念。  

  ③遵守国家法令、治安管理条件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出现违法乱纪行为。  

  ④爱护公物,节约用电。  

  ⑤认真开展学雷锋,做好事活动,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各种不良现象作斗争。  

   (一)优秀学生条件  

  1、思想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共产党,努力学习政治,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学雷锋和“五讲四美”活动,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朴素,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敢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品德评分91分以上。  

  2、学习好。  

  热爱本专业,学习母的明确,勤奋刻苦,一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考试课单科80分以上,考查科单科75分以上(少数名族学生可适当降低5分)。  

  上好实验课和见习课,有较好的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优良。  

  3、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操和课外活动,每学期早操缺勤不超过五次。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学期病假不超过十天,体育成绩两学期平均75分以上。  

  (一)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热心学校、班、团工作,责任心强,在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任劳任怨,成绩突出,在本班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基本达到“三好学生”的条件  

  ①操行评分90分以上。  

  ②各种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考试科成绩75分以上,考查科成绩70分以上。  

  ③体育成绩70分以上,身体健康。  

  (二)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条件由团委制定。  

  (三)文明宿舍评比条件。  

  1、有舍长负责制  

   ①舍长认真落实轮流值日,值日生每天打扫,整理内务和治安工作。  

  ②督促同学按时作息,遵守校纪校规。  

   2、遵守制度  

  ①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午休和熄灯就寝后无讲话、嘻笑和其他影响其他人休息的理象。  

   ②节约水电,无拉电线和床头灯,无私用电炉、电烫斗、电茶壶和各种电器。  

   ③不在宿舍会客,午休和晚息时间无异性在内,不擅自留宿外人。  

   ④爱护公物,保持房间公共设施完好。  

   3、整齐整洁。  

   ①宿舍地板、墙壁、门窗、天花板、家具等无积尘、蜘蛛网。  

   ②卧具、衣物、用品排放整齐,房间布置美观,内容健康。  

   ③无随地吐痰,窗台、走廊无积水;无饭粒菜渣、果皮、杂物等,不往外丢垃圾、倒水等。  

   ④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分95以上。  

   4、团结友爱。  

   ①同学间讲究文明礼貌、谦让,互相尊重,不争吵不打架。  

  ②同学患病时,互相照顾,及时送校医治疗和报告班主任。  

  ③同学有困难时,做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学生行政处分条例  

  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根据《中专学校学生管理暂行规定》,制定如下条例。  

  第一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及认识错误的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五种:  

  1、警告;2、记过;3、留校察看;4、勒令退学;5、开除学籍。  

  第二条 对犯有一般错误者,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有打架斗殴行为。  

  2、有偷窃行为。  

  3、有酗酒或打麻将行为。  

  4、不遵守校规,不服从老师或工作人员管理,态度很差者。  

  5、违反课堂纪律,扰乱教学秩序,妨碍教学活动。  

  6、违反安全制定酿成事故者。  

  7、破坏公物财产,酿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8、擅自涂改、摩擦或撕毁横幅、标语、布告、通告、图片、专栏者。  

  9、谈恋爱或到舞厅跳舞劝告不听者。  

  第三条   对犯有较严重错误者,予以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  

  1、考试作弊者。  

  2、有结伙打架,滋事闹事行为者。  

  3、有流氓行为或参与流氓活动者。  

  4、有赌博、诈骗行为者。  

  5、其它违法行为者。  

  第四条   根据无故旷课的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理。(一学期计算)  

  1、无故旷课达20节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2、无故旷课2130节者,给予警告处分。  

  3、无故旷课3140节者,给予记过处分。  

  4、无故旷课4150节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无故旷课72节以上者令其退学。  

  第五条   对犯有严重错误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国家法令,触犯国家形式的各种犯罪分子。  

  2、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含以上第二、三条)情节恶劣,影响极坏者。  

  3、受行政处分,仍不知悔改者。  

  第六条   对于犯有以上各项错误的学生,情节严重,或态度恶劣者,应加重处分;情节较轻者,认识态度较好,有悔改表现者,可减轻或免予行政处分。  

  第七条   凡给予错误的学生行政处分,由班主任核实情况提出意见,学生科审查,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经高教局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对犯有错误学生的处理,要持慎重态度,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处理结论要一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意见,学生的处分决定归入本人档案,撤销处分可撤出。其它材料归入学校文书档案。  

  第九条   对受处分的学生,要进行严格的教育和考察,对能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各方面有明显进步的,一年后可撤销处分。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可提前撤销处分。留校察看处分期限为一年,一年内经教育不改者,令其退学,毕业班的学生不设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条   凡撤销处分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班委讨论,班主任写出书面鉴定,报送学生科审核行文,由校长鉴发,方可撤销处分。  

  第十一条 勒令退学的学生只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其一切关系为父母所在地区或学生原单位。毕业班学生受行政处分,一般不发给毕业证书,发给修业证书,参加工作一年后,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写鉴定,对其表现好的可撤销处分,补发毕业证书。  

     

     

     

       班主任的职责  

  一、全面掌握和认真研究每个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情况、智力技能、志趣爱好、性格特点和日常表现及家庭情况,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  

  二、经常与科任教师联系,及时掌握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形成良好学风。  

  三、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加强生活管理,组织及指导班级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劳动,搞好清洁卫生,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习惯、劳动观念和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  

  四、组织和领导班委会工作,指导班级共青团组织开展活动。  

  五、负责组织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建设“文明校园”活动。  

  六、重视班级文化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班级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以良好的班级文化氛围教育学生。  

  七、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培养学生勤于思考和分辨是非的能力,引导参与社会活动,提高学生组织管理的独立工作能力。  

  八、每学年要将学生成绩单寄达学生家长,如实向家长反映学生在校的思想、学习和现实表现情况,尤其对于少数在校表现不好,受到学校批评或处分的学生,要及时向家长反映情况,积极争取学生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九、制定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学期工作总结,做好学生的鉴定和操行评定,毕业班班主任协助学校搞好毕业就业工作。  

  十、班主任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和学生思想实际、认真组织好主题班会,定期召开班会(一般每周一次)。  

  十一、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时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定期向学生科汇报工作情况,学生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和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向学生科、主管校长汇报,并协助处理。  

  十二、班主任应准时参加班主任例会及有关活动,开会时认真做好笔记,及时填写上交各类表格。  

  十三、班主任应不断增强自身素质的提高。不断探索、研究班级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班级管理的实效;经常读一些有关心理学、教育学的书籍,做好学生的个案研究,增加科研意识,努力探索新形势德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衣着整洁、仪表端正,在思想道德、文明行为等方面应该成为学生的表率。  

     

     

       学生科工作职责  

  学生科是学校管理和教育学生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范围是:  

  1、负责招生、编班和指导毕业生就业;负责学生入学教育、军训、就业教育和思想纪律教育。  

  2、代表学校聘请班主任,组织班主任学习培训、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指导、布置、检查、考核和评定班主任工作。  

  3、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团委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开展课外活动。  

  4、了解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5、负责学生奖学金和困难补助的审核、评定与发放工作。  

  6、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挡案管理、证件发放等工作,办理学生入学、注册、休学、退学、转学和奖惩等事宜。  

  7、组织学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8、会同班主任向学生家长介绍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听取家长对学校的工作意见,争取家长协作学校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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