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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制度

2012年05月04日 分享到:

  课堂教学是实施的教学工作的主阵地。为了优化课堂教学,使我校教师在制定教学计划、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课外辅导、考试考查及课堂教学管理方面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要求。  

    

  一、教学文件  

    

  教学文件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基本保证,同时也是规范和评价教学过程的基本依据。  

    

  1、授课计划  

    

  任课教师在开课前根据教学大纲和教研组统一要求制定所任课程的授课计划(含教学时间分配表),填写一式三份,报教研组长审定后,一份自存,一份交教务科,一份交教研组长。以备随时查阅。教学计划应在开学第二周内完成。  

    

  2、教案  

    

  教师在上课前需撰写教案(首页和续页),写明课程教学要求、教学重难点、课堂小结、作业要求和教学安排等。教案要详细具体。需要实验室、模型等还需填报申报单。  

    

  3、考勤记录  

    

  教师每次上课前应对学生点名,将学生的考勤情况记录在《教学日志》上,尤其是要将迟到、旷课、病事假情况记录在案。  

    

  4、教学日志  

    

  每次课后教师应及时填写教学日志,课程结束后于期末考试前交教务科审阅和统计。  

    

  5、成绩单  

    

  任课教师在考试后及时批改试卷,认真填写成绩单,按时交往教务科。  

    

  6、课程表  

    

  课程表由教学科统一制定和下发,教师人手一份。教师上课安排必须以课程表为准,不得擅自变动。因特殊原因调课,须事先征得教务科同意,并填写调课单。  

    

  二、教学过程  

    

  1、备课  

    

  1)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全面深入地研究本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研究本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教学目标和要求。  

    

  2)教师应认真研究教材,大量收集相关资料,合理安排教学内容,编写详尽的讲授提纲和教学实施方案,设计并编写教案。  

    

  3)各学科组中规模较大的教研组要坚持教研组教师集体备课制度,统一进度和要求。  

    

  4)安排多媒体教师授课的教师应准备好教学所需的多媒体课件。如特殊原因需使用多媒体教室者要提前一周到教务科报计划,以便统一安排。需要实验教具的应提前报实验室工作人员,课前准备好相关教具。  

    

  2、课堂授课  

    

  1)教师上课注意形象,做到衣着整洁大方,举止文明。上课期间关闭通讯工具(或调成无声),中途不得随意接打电话。不得在教学区吸烟。  

    

  2)以铃响为标准,按时上、下课。不得无故推迟上课、提前下课或中途离岗和旷岗。严格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不得提前或推后教学内容。  

    

  3)未经教务科允许,不允许自行调课,私自请人代课。若有变动须提前报教研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调、补课单后方能执行。  

    

  4)教师负责组织教学,维持课堂纪律,保持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班主任、教务科反映情况。  

    

  5)课堂讲授要讲究教学方法,提倡启发式、主动式、案例式教学,积极引进现代的教学手段,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6)教师负责学生考勤。教师在课前要核对学生的请假条(经班主任签字);课堂上突发的病、事假可由任课教师直接批准。  

    

  7)教师负责教室教学设施的正确使用,不得损坏丢失,教育学生保护公共教学设施,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3、作业  

    

  1)教师布置作业必须讲求实效,贵精不贵多,要体现大纲要求,要注意典型性和覆盖面。基础课、专业课教师至少每周安排作业一次。  

    

  2)作业要及时收交,及时检查。批改作业要认真、全面、正确,批改符号要规范;批语要恰如其分,以鼓励为主;不是叫学生代改。至少每班一月批改作业一次。  

    

  3)作业批改后要及时讲评,及时反馈。针对作业中的典型错误,分析错误原因,及时弥补知识缺陷。  

    

  4)作业评分:作业评分实行百分制。  

    

  4、辅导  

    

  1)对各层次的学生均应进行适当的课外辅导。要特别注意差生,不仅要对其进行知识上的补助,还要对其进行学习方法上的指导。  

    

  2)辅导可采取小型个别辅导和下班辅导等方式。  

    

  ①个别辅导可安排在课间或放学后进行。  

    

  ②自修课原则上应让学生完成作业及自学。但课程较为重要或难度较大的,任课教师可以进行个别辅导或进行班集体辅导,释疑解难。  

    

  三、课程结束  

    

  1、基础课、专业课  

    

  1)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在单元或期末进行知识梳理和总结,指导学生复习和练习。  

    

  2)考试:课程结束后须进行命题考试,检查教学效果。基础课、专业课应进行期中和期末考核。  

    

  3)操作考核:临床专业课应安排操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作为期未总评成绩的参考分数。  

    

  4)评分:  

    

  ①平时成绩:包括平时作业、期中考试或单元小测验、学习态度(含出勤情况);  

    

  ②期末考试评分(卷面成绩或卷面成绩加操作成绩);  

    

  ③学期总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评定。  

    

  2、文化课  

    

  1)文化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教师应对课程进行总结,讲评、分析全班学生课程学习情况。  

    

  2)考试:文化课应进行单元测试或考核,课程结束后须进行命题考试,检查教学效果。  

    

  3)评分:  

    

  ①平时成绩:包括平时作业、期中考试或单元小测验、学习态度(含出勤情况);  

    

  ②期末考试评分(卷面成绩或卷面成绩加操作成绩);  

    

  ③学期总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期末考试成绩占70%的比例评定。  

    

     

    

     

    

  听课制度  

  为适应中等卫生职业教育改革的发展,实时对我校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质控,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交流经验,克服缺点,提高整体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所有教学管理人员均应深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效果,对教案的实施,教学方法或课程改革,教学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查、调控和决策。  

    

  2、校长、教学副校长每学期至少应听课4节,校教学管理部门主要领导(科长、主任)每学期至少应听课8节。  

    

  3、成立校级教学质量检查小组,在教务科具体安排下开展工作。小组成员可集中或分散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及时把了解的情况向教务部门的主要领导汇报,提出整改意见。  

    

  4、教研组要把组内互相听课作为本组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由教研组长具体组织实施,形成制度,交流经验,取长补短,改进教学,提高质量。每个教师每学期组内观摩教学听课4节。  

    

  5、听课应有目的、有计划、有记录(填写听课记录表)、有分析,意见应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一般了解与专题听课相结合,作为教学检查的常规工作,检查结果报有关部门,列入教师业务考核的内容之一。  

    

     

    

     

    

  教案检查制度  

  为了搞好我校常规教学管理,从严治校,促进教师更好地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科学地设计每一节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需实行教案检查制度。  

    

  1、在校教务部门的支持下,每学期应有计划地开展教案检查,作为常规教学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教师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  

    

  2、教案检查分为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两种。集中检查由教务科主持,主要是全面了解教师教案书写情况,是否正确执行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是否与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相符。教案由各教研组收集后交教务科,一般在每学期中段和结束前进行,并对其教案进行评分。其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学。分散检查由教研组组长主持,对本教研组教师的教案进行检查、交流,并做好记录,备教务科检查,一般每学期检查12次为宜,检查具体时间和形式由教研组自定。  

    

  3、由学校集中检查的教案,教务科根据需要抽调部分责任心强,无课或少课的教师进行,作好登记和评分。专项检查要有小结,并向校主管教学的领导汇报和向教研组通报。  

    

  4、对不配合检查的教师,无教案或不按标准书写教案的教师,要令其限期改正,不改正者,其业务档案该项内容教务科按“不合格”填写。  

    

     

    

     

    

  调(代)课规定  

  1、为了稳定教学秩序,对调课应严格控制,如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要到教务科办理调课手续:  

    

  1)学校因特殊情况临时调整工作安排。  

    

  2)因教学(如实验、见习)需要。  

    

  3)教师因公(有公差证明),病假(有病假批条),参加进修规定要照顾的活动(如考试、论文答辩等要有进修单位的通知)。  

    

  4)上课条件受偶发因素影响(如停电影响实验)。  

    

  2、调课手续由本人填写《调课申请表》一式三份,教研组长加意见,于上课前一天(以上)送教务科审批,教务科批示后把调课通知及时发给教师和班级。  

    

  3、若由于突发因素(急症、临时会议等)来不及课前一天请假者,必须与上课前半小时通知教务科,教务科批示后把调课通知及时下发给班级。  

    

  4、教师因公、因病或因事(须有公差证明或请假批条),超过一周不能按课程表上课时,可由教研组提出安排意见,请其他老师代课,经教务科长批准后执行。  

    

  5、不办理调课手续者,记为擅自调课,所调课程不计课时补贴。  

    

     

    

     

    

  教材管理制度  

  1、教材应有专人专库管理,按照教学计划规定和教学需要及时发放,分门别类建帐,建立严格的领取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2、每学期开始开课前,教务科必须根据学生注册人数批发教材。教师备课所需教材要经过教研组同意,教务科批准,由教师领取。  

    

  3、学生教材一律自费购置,每学期开学时教材费一次交清。凡规定订购的教材,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购置。  

    

  4、学生领取教材15天内,若发现缺页、倒页情况可更换。超期或有书写笔迹,一律自负。  

    

  5、一般不为外单位代购教材,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保证本校需要的前提下,酌情解决。学生需购买教材作参考书或遗失后申请重购学校应准许。  

    

  6、每学期对库存教材必须进一次清点,积存的教材要及时处理,防止积压过久,防止霉变。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为使实验室管理更科学、更规范,使实验教学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仪器、模型、标本室管理制度  

    

  1、仪器、挂图、模型、标本等设备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与化学药品分室存放。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2、建立健全仪器等设备管理明细帐、实物流水帐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3、仪器、挂图、模型、标本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挂图、模型、标本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4、任课教师使用的仪器、挂图、模型、标本和药品等进行实验教学前,要登记使用情况(特别是贵重仪器),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员应努力做好实验准备。实验结束后将实验设备完好放回原位。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做好处理工作。  

    

  5、仪器、挂图、模型、标本等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挂图、模型、标本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挂图、模型、标本等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6、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将各种表格上报实验管理中心存档。  

    

   二、学生实验守则  

    

  1、学生应重视实验课,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掌握基本实验技能,不断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课前要认真预习,完成实验预习作业,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熟悉实验步骤和操作要领,经老师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  

    

  3、学生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4、开始实验前,要检查核对所用仪器、器材、试剂、模型、标本是否齐全和完好,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及时报告老师。实验台要始终保持整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5、学生要按规定进行实验,谨慎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实验,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实验设备。  

    

  6、实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处理。  

    

  7、用过的火柴梗、废渣、废纸等不得随意丢弃,须置于指定地方,如仪器损坏,应主动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8、公用仪器设备用过后,要立即放回原处。规定在原地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任意移动。  

    

  9、实验结束后,应清洁实验用品,放回原处,整理好实验台面,仔细检查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学生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  

    

  10、根据实验内容和要求及时写出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结果和实验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  

    

   三、实验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学项  

    

  1、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  

    

  2、熟悉各种教学仪器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维修办法。  

    

  3、熟悉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4、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通知单,准备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器材、模型、标本等设备。实验完毕后整理、清洗、回收入柜。  

    

  5、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和进行开放性实验。  

    

  6、加强和各科教师联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等活动。  

    

  (二)管理项  

    

  7、实验员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8、每学期末按要求将各种表格上报实验管理中心存档。  

    

  9、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计划、验收、入库及登记、编号等工作。  

    

  10、合理安排教学仪器、挂图、模型、标本等设备的存放,保持教学设备的整洁,创造实验室内的良好环境,确保和延长教学设备的使用寿命。  

    

  11、负责教学设备的维护、清点、检查、借出、回收以及安全急救等日常管理职责。  

    

  12、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仪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  

    

  四、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五、仪器设备的报废审批管理制度  

    

  ()教学仪器报废的条件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无修复价值。  

    

  2、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严重降低或丧失,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3、先天不足,又无法改造利用的仪器设备。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器设备。  

    

  5、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  

    

  (二)教学仪器报废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品名、数量与金额,经教研组长签字后报实验管理中心即可。  

    

  2、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仪器、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教教研组长签字后,由实验管理中心报主管领导批准即可。  

    

  3、凡属固定资产(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海南省第二卫校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再由教务科负责组织有关技术、教学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对淘汰报废仪器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合理者,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并由管理和财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报实验管理中心存档。  

    

  4、不管属哪一级审批报废的仪器设备,都应将原仪器设备上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六、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计划应于上学期期末或本学期初交到实验管理中心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临时需要的实验材料。  

    

  2、实验员应根据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各科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模型、标本等实验材料的准备工作。  

    

  3、临时使用的实验材料由实验管理中心统一购置配备。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要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在实验前一周上报实验室。实验员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员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和器材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员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去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与考核  

    

  1、实验开出率考察,统一使用规范的表式,包括:《实验登记表》(由实验员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各科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由实验员根据登记表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核,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成绩可单列或部分计入总分。  

    

  3、对学生的考核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及可行性、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核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核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一律上报实验管理中心作为教学资料汇入教学档案。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及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为了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及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污染环境、保证实验室工作安全而有效的进行。特制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电气安全和防止污染环境等方面。  

    

  一、实验室安全准则  

    

  1、实验室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用具(如灭火器、灭火剂、沙石、专用灭火被子)。  

    

  2、实验人员应认真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了解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了解事故的处理方法。  

    

  3、实验人员进行危险性操作时,例:易燃易爆品的处理、危险废液的处理、危险品的取样分析等,应穿有防护服并有第二人员陪伴,陪伴者应能清晰并完整地观察操作的全过程。  

    

  4、玻璃管与胶管、胶塞拆离时,应先用水润湿,戴上工作手套,以免玻璃管折断扎伤。  

    

  5、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试剂瓶时应带防护用具,开前用冷水冷却,瓶口不得对人。  

    

  6、稀释浓硫酸、浓硝酸时是放热的过程,必要时应及时用冷水冷却。只能将浓硫酸缓缓倒入水中,不能倒反。倒时应用玻璃棒不断搅拌。  

    

  7、蒸馏易燃液体时严禁明火。蒸馏过程人不得离开,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水突然中断。  

    

  8、每个试剂瓶内应贴有与内容物相符的显著的标签,严禁标签乱贴。  

    

  9、操作中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有处理能力的人负责看管。  

    

  10、实验室严禁进食,吸烟,不可用实验器皿放置、处理食物。离室前应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  

    

  11、工作时应穿工作服,长发不可披肩,应扎起,不可在食堂等公共场所穿工作服。进行危险性工作时应穿戴防护用具。实验操作时建议戴上眼镜。  

    

  12、微生物检验室操作人员在开紫外灯杀菌前,应确认无菌室无人后方可开紫外灯杀菌,开紫外灯顺序为:先打开操作台紫外灯后立即离开无菌室缓冲间,再打开无菌室紫外灯。在紫外灯杀菌灯关闭半小时后方可进入缓冲无菌室。  

    

  13、使用高压杀菌锅杀菌前,应查看杀菌锅内的水是否充分(应至少没过杀菌锅底的几个棱角1cm),在确认杀菌锅各组件安装正确后,方可开始杀菌,杀菌完成后,应关闭电源开关、安全阀、放气阀,待其压力自然下降至压力表指至零位后,方可打开杀菌锅,切勿打开放汽阀及强行打开杀菌锅盖。  

    

  14、实验完成应检查水电气门窗,检查完毕后方可锁门离开。  

    

  二、实验室安全  

    

  实验室安全包括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电气安全和防止污染环境等方面。  

    

  (一)防火、防爆  

    

  1、实验室内必须具备灭火用具。实验人员必须知道如何使用。  

    

  2、操作易燃物时必须远离火源,瓶塞打不开时,切忌用火加热或用力敲打。倾倒易燃液体时还必须谨防静电。  

    

  3、加热可燃易燃物时,必须在水浴或者严密的电热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明火或电炉加热。蒸馏液体时,如果需要补充液体时,应先等其冷却后再补充。蒸馏易燃物时应先通水再通电加热。  

    

  4、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清洗干净。不是所有的易燃物都是可以用水清洗的。烘箱、电炉周围严禁放有易燃物或带挥发性的易燃液体。  

    

  5、发生火灾时不得大呼小叫、到处乱跑,应及时灭火。发生大规模火灾时,首先应快速从安全通道离开失火场所,安全后拨打119,不可单独冲入火灾现场灭火。发生局部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选择使用合适的灭火器灭火。  

    

  身上的衣物着火时不可跑动。应迅速脱去衣物,或在地上打滚扑灭。灭火器不可对人脸。  

    

  (二)防毒、防腐蚀  

    

  6、一切药品和试剂要有与其内容物相符的标签。剧毒药品应严格单独上锁保管。剧毒试剂用毕应做解毒处理。  

    

  7、严禁试剂入口以及用鼻子直接接近瓶口进行鉴别。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鼻子,用手轻轻煽动,稍闻即止。  

    

  8、取用带腐蚀性的药品,如强酸、强碱、浓氨水、冰乙酸等,建议戴上防护手套,不要以为自己是超人。拿比较重的瓶子时,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9、处理有毒有害的气体、有挥发性的药品及有毒有机试剂时(如氮氧化物、溴、氯、硫化物、汞、砷化物、乙晴、吡啶等),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没有通风橱也要站在上风口。  

    

  10、稀释稀硫酸时,处理得容器必须耐热,玻璃棒必须不断地搅拌,必须将酸缓缓倒入水中。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药品时,因其会大量放热,故也必须用耐热容器处理。浓酸浓碱必须在各自稀释后再中和。  

    

  11、沸腾的液体不可马上取下。如果必须立马取下时,需用烧杯夹等工具夹住后再取下,以防液体突然爆沸溅出伤人。  

    

  三、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1、实验教学用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并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  

    

  2、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6、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  

    

  7、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8、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护理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为加强护理实训基地的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教学、实践资源,使实训基地管理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实训基地的功能:  

    

  护理实训基地由基础护理实训中心和专科护理情境实训中心二部分组成,集护理教学、技能训练、医院护理工作情境模拟于一体,是护理专业学生职业素养和实践操作技能培训基地,也是面向医院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是学校与医院教学结合的纽带。  

    

  2、使用范围:  

    

  学校护理专业中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课程中的技能示教、练习;学校其它医学类专业中相关技能培训及医院、社会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3、组织领导:  

    

  护理实训基地工作在教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实训中心具体负责护理实训课的安排和课外实践技能训练的组织协调。其它专业需用实训资源共享时要提前向教务处申报,由实训中心统一协调。  

    

  4、护理实训中心日常管理由实训中心负责,具体工作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实行开放式管理,所有练习室全天候全方位对学生开放。  

    

  5、实训中心按各室功能不同,划分为四个不同的区域:健康评估和内科护理教学区、外科护理教学区、护理学基础教学区、模拟情境教学区,分别由内科护理、外科护理、护理学基础三个教研室的实验员承担管理工作。  

    

  6、在教务科的领导下,实训中心负责实验课的安排、各室的调度使用、实验仪器、设备、物资总计划的申报、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及临时性事务等工作。  

    

  7、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内)、成人护理(外)实验员负责相关区域日常物资申报、领取、保管;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故障报修、安全检查;各室内清洁、卫生管理;日常参观接待等工作;并负责牵头召集参与实验教学的老师准备实验用物,保证正常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  

    

  8、所有参加实验教学的教师分成二人一组,每周安排一组老师参加护理实训基地的值周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实训基地课后开放练习时间的学生管理、纪律秩序的维持、技能训练的辅导、课后及节假日参观接待以及临时突击性任务等工作。  

    

     

    

     

    

  护理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1、教师、学生进入实训基地要穿工作服,做到衣帽整齐,行为规范,举止文明。  

    

  2、实训基地内的实训设备、设施,不准随意挪动位置或私自拿出,物资移动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应手续。  

    

  3、管理人员平时要严加维护和保管实训设备,定期盘点,及时报修或填补。实训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及附件应妥善保存。  

    

  4、实训基地内消防设施及防盗系统的安放位置不得随意变动;不得私拉乱接各种电路、线路。  

    

  5、指导老师课前准备好实验器材和用品,提前十分钟到场,实训中要严格控制耗材,不得浪费。设备运行时必须有老师在场看管。  

    

  6、学生要配合教师的管理,观看示教时要安静有序;实训时要认真严谨。严禁用实验器材玩耍。  

    

  7、实验结束,任课教师要组织好学生清洗 清点和交接器材,搞好环境卫生并摆放好仪器设备;离开实训基地要做好“五关”:关机、 关灯、关扇、关窗、关门,拉下电源总闸;指导老师及时填写好《实验课登记表》和《护理实训基地教学设备使用登记表》。  

    

  8、违犯上述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护理实训基地练习室管理制度  

  1、学生应按照实验课时间安排,穿戴好工作衣帽,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非练习人员不得入内。  

    

  2、实验前认真预习实验内容,在指定位置按操作规程认真练习,室内保持安静,不许谈笑喧哗。  

    

  3、室内禁止吸烟、吐痰,不得乱丢废纸、杂物等,不得将食物带入室内。每次练习后进行整理清扫,每周彻底清扫一次,由值班老师负责检查。  

    

  4、练习物品固定放置,不得随意移动,不准随意调换或拆卸仪器,并做好交接班。若有遗失损坏物品现象,班长应及时向值班老师汇报。  

    

  5、练习室为学生练习场所,不得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活动,如听mp3、看小说等。不可坐卧在练习床上。  

    

  6、实验员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练习室仪器设备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护理实训基地示教室管理制度  

  1、进入示教室的师生必须穿戴好工作衣帽,保持示教室安静、整洁,做到“五不”:不随地吐痰;不大声喧哗;不吸烟和携带火种;不乱丢纸屑、果壳;不随意挪动室内一切设施及物品。  

    

  2、示教室的物品应专人保管,登记帐卡,做到帐物卡相符。  

    

  3、示教室工作人员要落实岗位责任制,对仪器设备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出现故障及时修复,确保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示教室的物品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须经教务科长同意报学校分管校长批准,并办理借用手续。  

    

  5、带教老师和实验员必须认真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上实验课时必须认真讲授,规范示教,学生认真听讲,细心操作,按时完成实验报告。  

    

  6、实验完毕,值日生及时做好卫生工作,保持实验台面 地面的清洁,关好水、电、门、窗,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护理实训基地保管室管理制度  

  1、实验员对物品、药品器材全面负责领取、保管、报损。必须建立账目,分类保管,定期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2、各类物资指定专人分工管理,每月核对,每季清点,每年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3、凡因不负责任或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实验设施和设备者应根据学校赔偿制度处理。  

    

  4、实验员要掌握各类物资的性能,及时消毒,分别保管,注意保养维修,防止生锈、霉烂、虫蛀等现象,并提高使用率。  

    

  5、借出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要签名。重要物品必须经分管校长同意方可借出。  

    

  6、实验员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共同清点并签字。  

    

     

    

  考试和补考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考务工作程序与管理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杜绝作弊现象,保证考试的真实性和公平性,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校风,特制定以下条例:  

    

  一、考核的范围、要求  

    

  1、凡学校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训、实习)都属于学生考核检查的范围。如:(1)英语、数学、语文、解剖、生理、药理、病理、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等;(2) 护理技能训练、毕业实习。  

    

  2、考核按课程性质分为考试、考查两类,每学期考试、考查的课程门数按教学计划的规定执行,未经教务科同意不得随意变动考核科目和考核方式。  

    

  3、考试日期应列入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表,考试(包括补考)由教务科统一组织,统一安排;考试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最后两周内进行,个别在前十周结束的考试课程,在不影响其它课程的情况下,可安排在本课程结束后进行。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下学期第七周进行。  

    

  4、考试课程一学期内一般为3门。  

    

  5、考查科目由任课老师在教学过程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科确定。  

    

  二、考核的办法  

    

  1、考核的条件  

    

  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按时参加考核,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及本人学籍档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结业考试:  

    

  ⑴缺课(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者,或无故旷课时数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数四分之一者;  

    

  ⑵凡因病、事假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出据医院正式诊断证明书并附学生个人申请,报教务科审批;如未经教务科批准,均视为旷考,不给予考核。  

    

  2、考核方式  

    

  成绩考核分平时检查与总结性检查两类:  

    

  ⑴、平时检查根据学生平时的书面作业、平时测验、实验、实习报告、课堂提问、课堂讨论, 期中及阶段性考试等成绩综合评定;  

    

  ⑵、总结性检查分各学科结业检查和毕业检查,检查方式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分为考试、考查两类。考试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包括答辩),现场测试(实际技能操作)、实验操作等多种形式,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教学特点、内容和其它具体条件而定,并报教务科审定。每学期由教务科确定一定科目的统考。  

    

  3、考试命题坚持以教学大纲为标准,坚持命题客观,实行教考分离,努力建设试题库,积极推广试题库命题方式。考前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全面统一的复习,不能过度明确考试重点,更不能透漏考题。  

    

  4、试卷印制  

    

  1)由教务科负责试卷的审定、排版、制版、印刷、分包。  

    

  2)试题应印制在规定格式及大小的试卷纸上。  

    

  3)试题打印文图清晰、工整,图、表、文字无错误。  

    

  5、试卷装订要求:各考场试卷,由教务科统一整理和分装。考试前20分钟发放给监考老师。开考后监考老师才能开启试卷。并与要求监考教师填写《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考场记录表》。  

    

  三、成绩评定  

    

  1、必须坚持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实事求是,杜绝人情分。  

    

  2、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本人身体条件、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3、考核成绩一经评定送教务科后不得随意更改,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应由原评定教师提出书面意见,经教务科领导同意才可更改。  

    

  4、教务科应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确定补考、重修、升留级学生名单,并通知有关部门。  

    

  四、考务组织  

    

  1、教务科负责制定考试计划,组织协调考务工作。于考试前两周召开考试工作协调会,全面布置考试工作,明确各部门在考试期间应完成的任务,以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场,监考老师由教务科统一安排。  

    

  五、考场规定  

    

  1、严格遵守考场时间按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不得提前退出考场。  

    

  2、考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安排,保持考场安静,维护考场秩序。  

    

  3、按要求答题,遵守考场纪律,杜绝作弊。  

    

  4、考试作弊者,视情节予以处分,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5、每个考场配主、监考人员各一名,由教务科统一安排,教务处工作人员作为做为考试巡视员。  

    

  6、主、监考老师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汇报,详细填写考场记录表,公正处理。  

    

  六、补(缓)考  

    

  1、凡学期内考试、考查不及格或经学校批准缓考的学生须参加补考;  

    

  2、补(缓)考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各有关部门及考生;  

    

  3、补考后不及格的课程,按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4、补考试卷记分:补考成绩60分以上者记60分或及格,并在成绩表相应栏注明“补”字样。如补考仍不及格,本门课程记为不及格。缓考成绩登记实际成绩。  

    

     

    

     

    

  学生考试制度  

    一、考生须按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不得无故缺考。迟到十五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迟到,应向主考教师申述理由,经同意后,方能参加考试,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作旷考处理。考生不得擅离考场,在特殊情况下,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场,并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与指导。三十分钟以后方可交卷,考生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和喧哗,不准重返考场。  

    

    二、考生应按规定要求入座,入坐后,应及时检查座位桌子上有无与考试有关内容,若有,则须报告监考人员处理,否则开考后一经发现将按作弊处理。凡座位桌面和抽屉内留有物品的,应主动拿出交监考人员统一放置;考生应服从监考人员的指挥,拒不服从者,可令其退出考场,责任自负。学生参加考试,都必须携带学生证、胸卡,进入考场后应即将其证件放在座位右上角备查。证件与考生不符者,不得参加考试,其后果自负。有伪造、假冒者按作弊论处。  

    

    三、考生领到试卷后,应清点试卷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有无破损、漏印、重印或错印等情况,若发现试卷差错应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请示换卷。答题前,应在试卷上先写明专业班级、姓名、座位号,答题一律不准使用红笔、铅笔(有关规定可使用铅笔的按规定执行)。书写时要字迹工整、清楚,并注意保持卷面清洁。对不涉及试题内容的属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的,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讯问。对试题的其它疑问,监考人员不作任何提示性解释。  

    

    四、除经监考人员同意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空白草稿纸以及带记忆、编程计算器等器具,手机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或一概关闭,开考后发现开通者将以违纪论处;考生应带齐必要的文具用品,考试中不得互相借用,个别学生确需借用,须经监考人员同意,并由监考人员代为借还。  

    

    五、考场必须保持肃静,除本考场的考生、监考、主考、巡考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六、学生参加考试,必须严肃认真,独立完成,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物品、打手势、做暗号等,有以上舞弊行为者,无论其是否完成作弊,该课程成绩按零分计,在《考场记录表》注明“作弊”字样,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给作弊学生以方便者,无论主动或被动,有无完成,以协同作弊从严论处。  

    

    七、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及时交卷,迅速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答卷纸(卡)带出考场。在监考人员催交试卷后,仍拖延不交者,按违反考场纪律论处。  

    

     

    

     

    

  监考人员职责  

     一、学院的全体教职工应按教学需要听从教务处的安排,接受监考任务。  

    

    二、监考教师须了解所监考的班级、科目、考场地点及学生人数,主考应于考前 20 分钟到教务科领取试卷及考场记录单,提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  

    

    三、开考前10分钟,监考老师宣读考场制度,认真检查学生的证件(学生证或胸卡均可)是否与本人一致,姓名是否与考生名册一致,并检查考生桌洞、桌面、座椅、墙面等是否写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和字迹。  

    

    四、考生迟到 15 分钟以上者禁止入场,当场取消本场考试资格,并按旷考论处。  

    

    五、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向学生强调,开考至少 30 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退场,除因急病外,考试中途不准离开考场,否则以旷考论处;在考试中不准代考、偷看、交头接耳、互递或夹带纸条等违纪行为,以舞弊论处。  

    

    六、开考前,要求考生一律将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开考中若被发现者以违纪论处。  

    

    七、开考后,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监考人员职责,不得会客、接打电话、聊天、抽烟、看书籍报刊,不准回答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中途不准无故离开考场。  

    

    八、考试中,一旦发现学生违纪或舞弊,证据确凿后,将违纪情况经过详细填入《考场记录单》。  

    

    九、在考试结束前 20 分钟,监考人员须报时间一次,以提醒考生。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宣布全体学生起立停止答卷,考生退出考场后及时收齐全部考卷。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十、考试结束时,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交教务科;因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而造成考场纪律不严,秩序混乱,或默许和参与考生作弊的,必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教师业务考核方案  

  一、总则  

    

  ()为把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道德修养良好的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队伍;为激励教师忠于职守、积极进取、钻研业务、教书育人,根据校长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对我校全体专兼职教师的业务考核。  

    

  ()依据本方案考核的结果可作为教师聘任、晋升、评定职称、骨干教师选拔、奖惩和进修培训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原则  

    

  ()客观性原则  

    

  教师的业务考核要以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情况为考核基础,坚持实事求是,以各种量化指标为考核基本依据。  

    

  ()公正性原则  

    

  考核教师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坚持同一标准,不能有亲有疏、宽严不一。  

    

  ()准确性原则  

    

  考核工作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根据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做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防止千人一面、考核工作走过场。  

    

  (四)按劳分配原则  

    

  教师业务考核要以教师工作量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  

    

  三、考核内容  

    

  () 教师业务考核的内容包括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效果。  

    

   () 政治思想表现是指教师的政治思想觉悟、遵纪守法、职业道德(是否热爱教育事业和学生、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情况)、集体观念、团结协助等方面。  

    

  () 业务水平是指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即教师是否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所需的专门知识和技能;是否具有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是否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科学研究能力;是否掌握和了解所任学科教育教学发展的动态。  

    

  () 工作态度是指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责任感,即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是否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对教学业务是否勤于探索钻研并精益求精。  

    

  () 工作效果是指教师的工作实效和贡献,即教师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是否做出贡献。  

    

  四、考核办法  

    

  ()政治思想表现(5分)  

    

  教师政治思想表现依据《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教师政治思想评价表》从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集体观念等方面进行考核。  

    

  ()制定和执行授课计划(5分)  

    

  1、制定和执行授课计划准确且上交教务科及时,得5分。  

    

  2、授课计划上交教务科不及时,扣1分。  

    

  3、无授课计划或因个人原因没有完成授课计划,扣5分。  

    

  4、执行授课计划误差明显(误差超6学时),一次扣1分。  

    

  5、授课计划编排不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扣2分。  

    

  注:  

    

  1)新学期开始按教务科通知的日期将授课计划上交教务科的视为及时。  

    

  2)教学进度与计划不一致,提前或推后超过6学时视为执行计划有误差。因学校集体活动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而造成的误差除外,但要自行调节,学期末要完成计划。  

    

  3)学期中或末,在授课计划执行情况检查中没有及时上交教学日志的扣1分。  

    

  4)授课计划填写与教学日志填写不相符扣1分。  

    

  ()教案(5分)  

    

  1、教案(含电子教案)书写规范、工整,得5分。  

    

  2、无教案或使用旧教案,扣5分,定为不合格。  

    

  3、教案书写不规范,一次扣1分。  

    

  4、教案书写不工整,扣1分。  

    

  注:  

    

  1)教案中各项目填写齐全,视为规范。  

    

  2)教案书写字迹清晰,层次分明视为工整。  

    

  3)任教不满5年,每年有新教案;任教5-10年,每2年有新教案;任教10年以上每3年有新教案。更换新教材时,必须使用新教案。  

    

  4)教案评分标准:  

    

  级别  

    

    

    

    

    

  合格  

    

  不合格  

    

  评分  

    

  5  

    

  4  

    

  3  

    

  0  

    

  ()教学工作量(40分)  

    

  1、圆满完成标准工作量(学年均数),得40分。非个人不可抵抗力量,而未按标准完成工作量者,得分 =(实际授课时数/ 标准工作量)×40%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标准工作量暂定为(见下表):  

    

     教师教学标准工作量(年均)  

    

  类型  

    

  标准工作量  

    

  1、专职教师  

    

  8学时/  

    

  2、兼职教师  

    

     

    

  校级领导  

    

  0~4学时/  

    

  科级(正、副)  

    

  4学时/  

    

  教师兼行政  

    

  4学时/  

    

  注:  

    

  1、为解决部分课程师资短缺情况,全校50岁以下教师,若本专业课程工作量少于或基本达到年均标准工作量,需从学校大局出发、服从学科组和教务部门的安排,担任除专业主干课程以外的跨科课程一门或多门。课程师资充足时,为保证教学质量,不考虑跨科教师授课。  

    

  2、教学系数执行标准  

    

  1)单班上课,每节计1课时;  

    

  2)合班系数:合班上课,每班每节计0.75课时;  

    

  3)担任一门课程授课任务,每节计1课时;  

    

   ()课堂教学评价(20分)  

    

  1、学生测评(8分)  

    

  1)以学生民意测评的分数计算得分,计算方法:  

    

  实际得分 = 学生测评分(按100分测评)× 8 %  

    

  2)在学生测评中,得分在60分以下的教师不合格,聘任制教师可以解除聘任合同;在编教师将被告诫,限期整改,第二次被告诫的教师待岗。  

    

  注:  

    

  1)学生测评由教务科组织,每个班级成绩排名在前10名的学生才能获准进行参评。  

    

  2)测评内容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具体内容见附表34  

    

  2、管理部门及同行测评(12分)  

    

  此项考核依据《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进行评价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五大项、十四项细则。  

    

  1)教学目标、内容和教案(50分)  

    

  2)教学过程(20分)  

    

  3)教师基本素养(15分)  

    

  4)教学即时效果(10分)  

    

  5)教学特色(5分)  

    

  实际得分 = 五项分数之和(100分)  

    

  注:  

    

  该项得分为校领导、教务科、教研组(组长及同组教师)、教学督导和同行教师听评课的分数汇总均值(100分)×12 %。实际计分将主要来自教学督导及教研组相关老师的听课打分。  

    

  ()教学秩序(5分)  

    

  1、学期内教学秩序正常,得5分。  

    

  2、无故空课一次,扣3分。上课中间无故擅自离开教室30分钟以上视为无故空课。  

    

  3、申请调串课信息过晚,使教务科来不及安排调课而造成空课,未经教务科批准而私自调串课、上合班课一次扣1分。  

    

  4、经申请并得到教务科批准,因私调串课一次(两课时)扣0.5分。特殊情况(如公差、病假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另行处理。  

    

  5、推迟上课、提前下课或上课中间无故擅自离开教室一次扣0.5分。  

    

  6、上课过程中,因私事接打手机,一次扣0.5分。  

    

  注:(1)上、下课时间以学校的铃声为准。  

    

  2)以教学督导部门检查情况为主。  

    

  ()作业讲评(5分)  

    

  1、按要求布置作业并及时讲评,得5分。  

    

  2、没有按要求布置作业,一次扣1分。  

    

  3、未能及时讲评作业,一次扣1分。  

    

  注:  

    

  1)布置作业次数:重点章节课程结束后至少布置一次作业。  

    

  2)讲评作业次数:至少每班一月讲评作业一次。  

    

   ()听评课(5分)  

    

  1、按要求完成听评课任务,得5分。  

    

  2、每缺一节或填写“听评课记录单”不公正负责,扣2分。  

    

  注:  

    

  1)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兼职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学时。  

    

  2)听评课教师要按《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所列项目认真填写,并及时返回教务科。  

    

  ()期中、期末考试(5分)  

    

  1、按要求完成期中及期末考试工作,得5分。  

    

  2、没有按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  

    

  注:  

    

  期末考试工作要完成以下六项:  

    

  1)按要求出质量高的试题。  

    

  2)考前试题上交教务科及时。  

    

  3)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无私自调串现象。  

    

  4)批阅试卷准确无误。  

    

  5)成绩核准无误。  

    

  6)成绩报告单上交教务科及时。  

    

  ()教研、科研(5分)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及科研活动,得2分。  

    

  2、完成有价值的学术成果,得3分。  

    

  (1)省刊物发表的论文得2分,国家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得3分。  

    

  (2)担任公开出版的教材、著作的主编、副主编,得3分;参编得2分。  

    

  (3)经教学研究会等组织内评的论文,获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得2.5分,三等奖及优秀奖得2分。  

    

  (4)对学校的发展建设有重大价值的、未发表及参评的论文得3分;有重要价值的论文得2分;有一定价值的论文或教学心得,得1分。  

    

  注:  

    

  1、学术成果每学年为一个统计单位。  

    

  2、所有学术成果,按等级累积记分,满分为3分。  

    

  3、所有教学、科研方面的成果要及时上交教研室备案,并由教研室统一管理。  

    

  五、奖惩  

    

  () 考核成绩在90分至100分的教师业务考核为优秀;考核成绩在80分至89分的教师为良好;考核成绩在70分至79分的教师为称职;考核成绩在6069分的教师为基本称职;考核成绩在59分以下的教师为不合格。  

    

  ()学校在教师聘任合同期满决定是否续聘或晋升使用时,要以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  

    

  ()凡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在晋升工资和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优先。  

    

  ()凡在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应进行培训、提高。  

    

  ()凡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及在规定的期限内培训后仍不能达到称职要求,按人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附则  

    

  ()本方案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方案》所列之内容与过去学校有关规定相悖之处,以本方案为准。  

    

  ()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妥或已不适合当前情况,则即行调整和修改。  

    

   ()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教务科。  

    

     

    

     

    

  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方案  

  人才是强校之本,强校必先强师,中职院校要培养符合社会要求的技能型人才,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出自己的特色,提高核心竞争力,关键在于打造一支德艺双馨,业务精良的优秀教师群体。2011-2013年是学校“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三年,也是学校从做大向做强转变、从规模发展转向内涵建设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力度,多层次、全方位地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特制定《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的平台,把教师队伍的培养放在突出的地位。以校本研究为主阵地,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以教育科研为先导,以各项活动为载体,努力推进我校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的整体发展,达到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对教师素质及课堂教学水平的要求。坚持以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为主渠道,倡导严谨治学、注重实际的从教之风;坚持制度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的教育行为。建设一支适应技能型人才培养要求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若干以高水平教科研素质人才为核心的优秀教学科研团队;进一步推进优秀中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和素质的提升。  

    

  二、培养目标  

    

  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重点专业建设规划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构建定位明确、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衔接紧密、持续发展的支持培养体系。重视教师的专业技术素质发展,加强专业教师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能力、专业操作能力、技术服务和咨询能力、专业建设和开发能力、项目课程和教材开发能力等五个方面的能力培养。全面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教学科研能力、知识创新能力和整体学术水平,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勇于创新、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促进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教学骨干、优秀教学团队脱颖而出。力争主干专业都有3-5名学科带头人,校级教学名师2-3人;培养若干名具有较高水平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形成一支结构合理、具有创新精神和团队意识的学术队伍,为学校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师德与师能同建的原则。  

    

  2、坚持全面提高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提高的原则。  

    

  4、坚持教师发展与评聘、绩效、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四、实施方案  

    

  (一)加强师德建设,以人为本促进教师健康发展。  

    

  1、师德修养是教师队伍的首要任务。修师德、练师能,塑造教师新形象。以“勤勉踏实的治学精神,为人师表的高尚品德,教书育人的杰出楷模”为主线,促进教师为学、为人、为师的有机统一。结合学校实际,组织教师加强学习,提高依法治教意识及人文素养的提升。不断提高社会及用人单位对学校的满意度。  

    

  2、树立“尊重每个人,发展每个人”的人本管理理念,用科学的发展观建立教师评价体系。从思想素养、教学教研基本功、课堂教学水平、教学实绩等多方面综合了解现有教师现状,分层次提出要求,针对每一位教师的实际情况设定不同的培养目标,跟踪考核,确保每一位教师的不断成长,进而确立学校教师队伍培养的整体框架。  

    

  (二)有计划定期选派教师外出进修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教务科负责)  

    

  1、积极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参加国家、省、市骨干教师培训。  

    

  学校给重点培养教师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提供各种机会,优先送培。  

    

  近年来,海南省卫生厅和教育厅为加强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每年都为职业学校免费培训技术骨干教师。我们要抓住这一机遇,积极争取指标,选派优秀教师;选派优秀的中青年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组织的研讨班和进修考察。  

    

  2、学校出资,分批派遣所有教学人员(含实验员)到医学高等院校或教育部批准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进修。  

    

  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专业教师状况,结合学校实际,分批次派部分教师外出交流学习,拓展教育视野。学校将选派教师脱产到医学高等院校或教育部批准的职教师资培训基地进行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培训,学校承担学习、培训的一切费用,并给于适当的生活补助。  

    

  (三)抓实校本培训,结合学校实际开展系列活动,加强业务能力培养,提高教师专业素质。(教务科、各学科组和教研组负责)  

    

  1、建立健全选拔培养机制,努力造就一支骨干教师队伍。  

    

  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为重点,对这二个层次骨干教师的培养,分别制订不同条件,层层选拔,依次提高。选拔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通过选拔评比活动,不断提高他们的教学研究能力和思想道德水平,也使他们在教研教改中起到积极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全面带动我校教师素质的提升。见附件2《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暂行办法》。  

    

  2、营造校本研修的良好氛围,培养一支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完善校本教研制度。根据教师在课改实践中的实际需要积极开展校本培训,建立以校为本的研究制度,以“专业引领、骨干带动、同伴互助、自我反思、自主发展”为引导,通过教学观摩、实录分析,案例交流评选、专家讲座等活动,为教师投身课改创造条件。见附件3《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教学团队组成情况》。  

    

  ⑴每月定期召开一次教研组会议。各教研组采取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继续以深化“执考”为重点,结合新考纲、结合实际案例学习、结合优质资源学习、结合教学中的随机问题学习,努力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在学习形式上采用分层引领的方法(专家的引领、校本培训引领、骨干教师示范引领,外出学习汇报引领)。加强教研组和备课组建设,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开展新老教师结对帮扶。倡导各教研组开展个性化活动,丰富教研活动内涵,依据各科组教研活动开展实效,每年度评选优秀教研组。  

    

  ⑵提高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围绕课堂教学、执业考试开展教学科研,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积极组织参加课题研究及论文撰写。做好每年一次的校级“论文宣读会”及校级优质论文评选活动。做到有考评、有奖励。  

    

  ⑶鼓励教师著书立说和开发校本课程。  

    

  ⑷积极开展校际间的学术交流,加强与国内及省内其他中等职业卫生学校的合作与交流,邀请兄弟院校领导和教师代表光临指导或组织本校教师到它校参观访问,加强交流与切磋。  

    

  (四)突出抓好教师分层培养。(教务科、各学科组和教研组负责)  

    

  1、重点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见附件4《校本培训青年骨干教师思路》。  

    

  ⑴建立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制度。新入校的青年新教师在上岗前要进行相关培训。主要内容涉及教师的职业道德,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主任培训和专业知识理论与技能的学习,能初步懂得教学工作的基本程序、标准和要求。新聘教授护理及临床专业课程的青年教师在上课前安排半年至一年的下医院进修和上岗工作。严格要求青年教师上岗前听课不少于40学时并有详细的听课记录,同时实行听课前后双轮试讲,以保证授课的质量。  

    

  (2)建立教研组内带教制度。教研组突出对新调入教师、新分配教师及新任学科教师的业务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指导、有考评。在同学科的范围内,本专业骨干教师、经验老教师与青年教师结成师徒对子,全面帮教,帮助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2、建立全校教师业务档案,明确各年龄段教师发展指标,坚持动态管理及目标考核办法。  

    

  0-5年教龄教师熟悉学科教学流程及专业学科特点:此阶段是教师基础性培养阶段,是教师扎实教学基本功的关键炼就期,培养工作从“应知应会”着手,使刚踏上工作岗位的青年教师了解、掌握教育教学的常规要求和教学的基本技能,适应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建立一份个人成长档案。  

    

  6-10年教龄教师进一步明确专业化发展方向:此期是教师成长发展期。按照每个青年教师个性发展的特点,结合自身的才能,为他们创造机会,搭建舞台,重点培养教师成自身独特的教学风格,发挥教学艺术,促使他们有目标地、积极主动地自我发展。  

    

  10年以上教龄教师努力追求个人教学特色和教学品牌。此阶段是教师成熟成才期,在教育教学上向获得成就方向发展。并要起到经验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带教一名或多名青年教师。  

    

  (五)完善激励机制,开展专项教学技能评比,营造积极的学术氛围。(教务科负责)  

    

  1、开展专项教学技能评比:学校每年组织一次 “优秀课堂奖”、“优质课件”、“优秀教案”、“教学反思”和“优秀论文”评比活动,使教师的基本技能更加过硬,钻研、把握、设计教材的能力不断提高。组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示范课活动,倡导个性教育教学,形成教育教学特色,促使普通教师向优秀教师转变,优秀教师向名师转变,努力打造校级名师和名教研组。  

    

  2、健全奖励制度,表彰优秀教师。学校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奖励制度,根据《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优秀课堂奖”评选暂行办法优秀课堂奖》、《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暂行办法》等奖励制度,并对成绩突出者在全校进行宣传和表彰,并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增强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六)建立健全教师队伍建设考评机制。(教务科、各学科组和教研组负责)  

    

  1、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教务科、各学科组、教研组认真执行《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制度》、《调(代)课规定》、《考试和补考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约束人、管理人,造就一支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  

    

  2、健全和完善督导检查制度。学校督导组、教务科必须定期对全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听课、备课、讲课、作业布置及批改、课后辅导等环节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教师熟悉大纲吃透教材,了解学生,研究教法,写好教案,认真批改作业,积极辅导学生。  

    

  (七)努力提高班主任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学生科负责)  

    

  1、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  

    

  班主任是全面直接负责一个班级学生的思想、学习、健康和生活的教师。班主任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为提高班主任的整体素质,学生科通过组织外出学习、每月一次班主任工作例会或班主任工作交流会和班主任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班主任的培训,力争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熟练的业务知识,注重对班主任工作研究,具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2、充分发挥骨干班主任教师的带头作用。  

    

  学校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每学年评选“优秀班主任”。 开展新老班主任结对帮扶活动,通过举行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集体研讨等活动,促进班主任间的相互学习,相互借鉴,鼓励班主任利用各种渠道学习搜集各种先进的班主任工作经验和班级管理方法,并灵活运用于班主任实际工作中。  

    

  (八)以情感化人,重视人文关怀。(办公室、总务处、工会负责)  

    

  促进教师成长,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需要学校的人文关怀,需要学校各部门、各教研组通力协作,各尽其责。  

    

  1、尊师重教,关心教师,尊重人才。关注教师的工作、生活、身体、心理状况,切实改善教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教师实际困难,尤其重点关心青年教师、外地教师和老年教师群体。  

    

  2、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要进一步优化教学、科研环境;提高教师参与学校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的权利;要在评优、分配、培训等方面实行向教师倾斜,向教学一线倾斜的政策。努力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政策留人、待遇留人。”全心全意服务教师、依靠教师。  

    

  3、开展争创“文明家庭”、“和谐家庭”活动,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  

    

  五、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及责权划分:  

    

  校长是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教务科、教研室工作人员为成员。教务科具体操作执行,贯彻落实督促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将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任务划归到各教研组,各教研组分别制订每年度具体计划和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形成管理网络,建立完善的教师队伍管理体制,并建立档案。  

    

  领导小组成员:王祝谋、文卫东、卢业文、林宏军、陈鸿、盛广诗、苏忠、段洁、邓智慧  

    

  组员:林青、吉家珠、刘丽君、陈积容、李东、郑建强、孙奋、陈献飞、王邦良、林绍松、黄俊敏、黄龙新、胡蕾、李艳苓、黄健、王景山、陈凌云、何静、林孟华  

    

  2、制度保障:  

    

  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优秀课堂奖”评选暂行办法优秀课堂奖》、《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暂行办法》、《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教学团队组成情况》等一系列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规章制度。  

    

  3、经费保障:  

    

  学校设立项目专款用于队伍建设。学校结构工资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优秀教师的奖励。  

    

  4、监督保障:  

    

  根据规划,落实责任制,加强年度总结和考核评价。教务科每学年召开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就教师队伍建设主要内容、措施办法、效果及存在问题等,督查各教研组教师队伍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汇报,研究解决新的问题,不断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接受上级部门的专项检查。  

    

     

    

  说课制度  

  说课是指任课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从教育理论高度,对已备好的课进行概述,以表明对教材的理解情况,是教学目的的确定、教学总体设计、教学方法选择等的依据,它是课堂教学研究活动的一个基础性环节。我校为了把说课当作改进和优化备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一个中间环节来抓,特制定如下说课制度。  

    

  一、说课的目的  

    

  1、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进行综合评价。  

    

  2、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过程中,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进而提高教学质量。  

    

  3、任课教师通过说课交流教学经验,活跃教研氛围,展示教师风采。  

    

  二、说课、评课的人员构成  

    

  1、说课者:全校每一位有授课任务的教师,无年龄限制。  

    

  2、评课组成员:教务副校长,教务科1人、教研组成员3人,组成5人评课小组。具体构成:教务副校长,教务科正副科长1人,教研组组长至少1人,高年资教师1-2人。同时本专业教师评课时间无课者需列席旁听。  

    

  三、说课具体要求  

    

  1、由教务副校长牵头,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说课评课,坚持人人参加,月月有说课。在全年两个学期的时间内全校所有教师都要进行一次说课,教研组长或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要起到示范作用。各教研组组长每学期初制定本学期说课计划,向教务科呈报说课教师、说课内容和说课日期(年/月,说课时间一般定在第6节课后,下午4:30)。教务科审核信息,统筹安排,确定最终说课时间及地点,并至少提前一周告知说课教师。说课前教师将说课稿、教案和幻灯片交教务科备案。  

    

  2、说课时间安排:先说课后评课,共20分钟。说课教师说课后(约10-15分钟),评课组成员及列席教师再集体评课(5-10分钟)。达到说课、评课双结合。  

    

  3、说课过程坚持六步说课程序:说教材、说目的、说内容、说学情学法、说教法、教学程序。  

    

  4、说课要有说稿,形成说课教案。说课稿包括说教材(教材分析、课时安排)、说目标(在课程标准的指导下,就学习内容的教与学目标要求,从认知性目标、技能性目标和体验性目标等方面进行分层化解,阐述依托内容载体实现这些目标要求的途径与方法)、说内容(本章节知识和技能、思想和观点等,重点和难点的安排)、说学情学法(学生学情状况、已有知识和经验、学习方法和技巧、个性发展和全体提高)、说教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运用和体验)、说教学程序(教具学具准备、设计思路、教学流程、板书或课件设计)等。  

    

  5、每学期评课结束后,各教研组推选一名优秀说课教师报教务科,教务科组织优秀说课教师进行全校观摩课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优秀课堂奖”评选办法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从本学期开始组织动员全校教师参与 “优秀课堂奖” 的评选活动。现将 “优秀课堂奖”的评选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承担本校教学任务的所有在岗教师。  

    

  二、评选基本条件  

    

  1、近3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  

    

  2、教师年终业务考核结果必须在称职以上(85分以上)。  

    

  三、评选原则  

    

  优秀课堂奖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和评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评选程序,做到标准、程序、结果“三公开”。  

    

  四、评选周期:优秀课堂奖每学年评选一次。  

    

  五、评选基本标准  

    

  1、教学资料:紧扣本课程培养目标的教案、讲稿和课件。  

    

  2、教学方法:教学方法要有创新,要适合专业特点及教学内容,能恰当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理念。  

    

  3、教学内容:教学内容要最大限度体现岗位需求,最大限度符合学生实际,最大限度适应学生就业。  

    

  4、教学过程:教学过程安排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抓住关键,根据教学内容与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教学方法;通过师生互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科学有效的训练安排,合理地布置作业等。  

    

  5、课堂效果:课堂生动,学生学习效果显著,达到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注意力集中,思维活跃,课堂气氛良好;学生对教学模式表示欢迎,反馈效果好。  

    

  6、综合评议:专家、同行及学生课堂教学评价等级均为优秀。  

    

  六、评选规程  

    

  (一)评选阶段  

    

  1、评选分教研组和学科组两级进行:  

    

  第一阶段(教研组推荐):教研组内组织听课、评课,检查教案,择优推荐候选人,推荐名额限定在每个教研组3人(共21人)。推荐结果报教务科审核。参评教师要依照“优秀课堂奖”评选标准,撰写教案、讲稿和组织备课。  

    

  第二阶段(学科组评选):教研室、教务科组织学科组专家督导团通过听课评课活动,对21名候选人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将分四部分内容进行:第一,检查教案、讲稿等教学资料;第二,候选人说课;第三,专家及督导依据“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优秀课堂评价明细表”(见附件1)就候选人说课情况进行评分(70%);第四,同堂学生评教(30%)。最终确定10名教师获得“优秀课堂奖”。  

    

  2、公示评选结果。  

    

  (二)交流总结阶段  

    

  组织部分获奖教师作公开课,进行“优秀课堂奖”全校总结交流会,介绍先进经验,起到辐射带动作用。  

    

  七、奖励办法  

    

  1、获奖教师一次性奖励500元。  

    

  2、获奖材料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年度教学考核、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参评校级骨干教师的必要条件。  

    

     

    

     

    

  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办法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我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和管理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教研室。  

    

  二、选拔原则  

    

  1、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对象既要具备高尚的思想品德,又要具备良好的教育素养,两者缺一不可。  

    

  2、与学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选拔要与学科、专业建设相结合,注重重点及优先发展学科、专业骨干人才的培养。  

    

  3、民主、公开、公平、择优原则。选拔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入选人实行公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质量。  

    

  4、定期选拔、人员滚动。中青年骨干教师将从校级优秀课堂奖获得者中选拔。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选拔的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师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2、年龄在45岁以下。  

    

  3、校级优秀课堂奖获得者。  

    

  4、教师年终业务考核成绩必须在95分以上。  

    

  (二)选拔条件  

    

  1、具有初级以上(含,下同)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工作满二年。  

    

  2、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掌握并能熟练运用基本的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3、近三年满教学工作量。  

    

  4、近三年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较为显著成绩,至少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1项:  

    

  ⑴在省级以上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者。  

    

  ⑵近三年来在国内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⑶参加省级及校级学术论文报告会,参选论文1篇以上。  

    

  ⑷参编省级以上规划教材,或主编通用教材(含校本教材),本人为主要撰写者。  

    

  ⑸主持或参与(前三名)省、市、厅、校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1项。  

    

  ⑹主持(或主要参与)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  

    

  5、教学综合评价达90分以上。  

    

  四、选拔办法和程序  

    

  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本着“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严格审议,集体确定。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本人向教研室提出申请,填写《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拨培养申请审批表》(附件1),提交反映本人教学科研工作情况及水平的材料。  

    

  (二)教研室对申报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三)教研室、教务科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签署推荐意见。  

    

  (四)校党政联席会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议,并经集体研究确定人员名单。  

    

  (五)教研室以文件形式予以张榜公示,征求意见。  

    

  (六)公示一周后无异议,校长办公会议正式公布入选教师名单。  

    

  (七)颁发校级中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四、培养措施  

    

  学校对确定为中青年骨干的教师采取以下培养措施:  

    

     1、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会议、国内外进修、访问等。  

    

  2、积极支持中青年骨干教师攻读高一层次的学位。  

    

  3、优先安排科研立项,并可获得一定的经费资助。  

    

     4、优先提供有关教学科研设备、图书资料。每人每年可报销200元学习资料费。  

    

  5、期满考核优秀者,优先安排晋升职称指标。  

    

  6、学校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各类中青年人才评选人员,原则上在骨干教师中产生。  

    

  7、学校领导和教务部门要关心骨干教师的成长进步,定期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中的困难。  

    

  五、管理办法  

    

  (一)学科组针对骨干教师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计划。  

    

  入选人员所在学科组要结合学科建设的实际和发展重点,确定培养人选的具体培养任务和培养目标,认真研究和制订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培养方向、培养期教学工作目标、培养措施等,报教研室备案,作为考核和管理的依据。  

    

  (二)教研室、教务科、学科组要定期督促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实行跟踪检查,动态管理。对落实计划不力者,适时给予提醒及批评教育。  

    

  (三)骨干教师评选两年一次。每年根据培养目标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继续连任。教学综合评价低于90分者考核不合格,取消骨干教师资格,停止有关待遇,并取消下届参评资格,至少两年不得参评。  

    

  六、考核  

    

  (一)考核合格  

    

  骨干教师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经过两年培养,达到以下目标,可评定为业务综合考核合格(5项标准中,第12项必须满足):  

    

  1、勇于承担教学任务,积极投入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效果好,教学综合评分达90分以上。  

    

  2、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4项中至少满足1项):  

    

  ⑴在国内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或教研论文1篇以上(含,下同);  

    

  ⑵参加省级及校级学术论文报告会,参选论文1篇以上。  

    

  ⑶作为课题主持人或主要完成人(排名前三)参与1项科研项目。  

    

  3、负责或参与校级优秀课程建设。  

    

  4、在省级以上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奖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  

    

  5、在本专业实验室及校内实训基地建设中做出较突出成绩。  

    

  骨干教师任期内圆满完成教学、科研、教研工作任务,业绩突出、明显高出考核合格标准的,可定为优秀等级。并作为评优、晋职晋级和优先推荐入选省级优秀人才等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不合格  

    

  未能根据培养计划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教学综合评价低于90分。  

    

  2、报送材料不实,有弄虚作假或剽窃行为的。  

    

  3、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  

    

  七、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专业教师招聘办法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是一所省部级重点公办中专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我省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卫生职业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示范性护理专业实训基地。学校决定,根据办学所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学校各学科缺岗的教师。  

    

  一、招聘岗位  

    

  学校每学年根据各专业教师紧缺情况,设置招聘岗位,并在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指标。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有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心健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敬业精神。  

    

  (二)符合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  

    

  1、相关专业普通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者优先考虑。  

    

  2、年龄35岁以下,性别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在本校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期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学校报名,并认真填写信息登记表,发送到我校网站相关邮箱中。  

    

  (三)资格审查  

    

  学校办公室对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或面试人选。笔试或面试人选名单在本校网站公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交个人简历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纸质版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2)各阶段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4)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学校成立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组织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各专业面试考核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专业教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面试主采取答辩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教师基本素质、专业理论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普通话。也可根据招聘岗位性质和需求增加其他面试内容。  

    

  (五)笔试  

    

  面试通过后,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学相关知识。  

    

    (六)见习  

    

   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参跟随相关专业教师在校见习一个月。见习期间的工资按试用见习学徒工资发放。  

    

  (七)试讲  

    

   应聘人员见习期满后,再进行试讲。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方法、设计教学方案(课件)及课堂组织能力。教务科组织听课小组进行评课。听课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相关专业教师、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面试、笔试、见习考核的结果,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九)待遇  

    

  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给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正式教师待遇。  

    

     

    

     

    

  新聘教师转正考核办法  

  为提高新聘教师教学能力,确保引进教师质量和提高教学质量,切实把好教师入口关,优化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更好地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服务。学校决定对新聘教师见习期满进行考核,其考核结果将作为新聘教师是否按时转正定级、是否续聘的依据。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  

    

  见习期满一年的新聘教师,新调入教师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四项考核。  

    

  1、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考核  

    

  主要从政治素质、师德修养、遵纪守法、集体观念、敬业精神、团结协助、教书育人、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方式:发放调查问卷(民主测评)、个人谈话。  

    

  2、工作实绩和业务水平的考核  

    

  主要以履行岗位职责为重点,考核其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果,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教师在教学、科研、招生、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奖罚情况,作为相关指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方式:个人述职、教师同行谈话、学生测评(问卷调查)、汇报课、查教案、听课记录、班主任工作、科研成果等。  

    

  3、身体状况  

    

  被考核的新聘教师身体健康状况要良好。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新聘教师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及校长助理  

    

  成员:学校党委成员、校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教务科长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教务科长  

    

  成员:教务科长、教务科副科长  

    

  2、具体工作  

    

  考核的具体工作由教务科组织安排。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新聘教师根据所在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对见习期内的政治思想表现及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向考核小组办公室提交述职报告。  

    

  2、教务科组织人员对被考核的新聘教师进行教学工作(汇报课、同行评议、学生满意度测评、一年的教案、听课笔记、公开课)和教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学生满意度测评、个人谈话)进行考核。  

    

  3、学校考核小组办公室对照相关考核指标,对其一年来的工作(包括思想品德、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进行量化评分,提出考核意见并提交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裁定。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  

    

  1、考核采用百分制:其中综合表现——40分;教学、科研——40分;教育工作——20分,合计100分。  

    

  2、考核综合得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7079分为合格;80以上为优良。  

    

  3、考核合格以上、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者,按时转正定级、入编,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相关待遇;考核合格以上,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先按时转正定级,享受国家和学校的相关待遇,但不入编,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才入编(教师资格证限三年内取得,否则解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结果归入个人档案。对转正定级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教师,可向考核小组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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