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4日 分享到: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2022年11月1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线上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为组织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责任分工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教师、社会人士(除教师外教职员工)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类型。
责任分工:教务科负责教师群体调查工作,校办公室负责除教师外教职员工(社会人士)调查工作,学生科负责学生调查工作。
三、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其中教职员工(除教师)人员选择社会人士问卷。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一)尽快发布到相关网站。校办公室及时将“中国教育督导”二维码在学校官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加大宣传力度。学校官网公告内容要保留到2022年12月31日。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将公告内容通过多种途径告知社会人士(除教师外的教职员工)、教师和学生。
(三)坚持实事求是。各科室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在组织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科室完成工作后,及时总结调研问卷开展情况,并于12月30日之前报送至教务科,以便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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