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07日 分享到:
一、评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方面(20分)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出色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班主任量化考核(80分)
按照每学年度的班主任量化考核分转换。
(三)担任班主任时间
从事班主任工作连续一年以上者。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者。
2、班级管理混乱,班级安全与稳定工作没有做好的。
3、因主观原因、工作方法不当造成班级学生重大违纪者。
4、一学期中有5人次(含5人次)以上受学校各种行政处分者。
5、班主任考核成绩为称职以下者。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评选办法
1、评选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班主任总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按现有班级数百分之二十,二、三年级各选4名)。
3、班主任考核成绩=思想政治方面成绩+班主任量化考核
4、由学生科进行考核,每学年对各年级考核成绩排名在前十位的班主任,报送学校,由全体班主任投票,经学校领导讨论后,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并予以表彰。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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